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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二)
来源:法律教育网 日期:2009-05-19 点击率:3232

 

  组长:袁柏华,副组长:余接华,工作人员从市政府办、市法制办抽调,具体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城市绿化、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的管理规章或实施细则及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有关法规文件。

  4、规划设计组

  组长:章瑜,工作人员从市建设局抽调。具体抓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控规、详规和城市供水、供气、排水、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专业规划的编制,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庭院绿化建设和改造的设计方案。

  5、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建设组

  组长:刘耀华,副组长:简少华、邹建福,成员从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高新开发区和各指挥部办公室抽调,具体抓好城北广尝抱石公园、廖家江、孔目江改造的绿化美化,进城景观带工程建设及道路绿化建设和改造。

  6、居住区绿化、单位庭院绿地改造组

  组长:朱晚雅,副组长:姚尚伟,工作人员从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抽调,具体负责居住区绿化建设和庭院绿地改造工作,做到绿地面积达标,乔灌木、花草、景观合理配置,四季见绿、三季见花,普遍开展垂直、立体绿化。

  7、城中村环境整治、绿化美化组

  组长:袁柏华,副组长:胡高平、贺为华、林愚,工作人员从渝水区政府、市高新开发区管委会、仙女湖区管委会、渝水区城南办、渝水区城北办抽调。具体负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按绿地率30%的标准,因地制宜搞好绿化建设。

  8、大环境绿化组

  组长:陈必凯,副组长:朱晚雅、康永华、廖生忠,工作人员从市林业局、新钢公司、南铁新余地区办事处抽调,具体抓好城西南工业区、浙赣铁路城区段防护林建设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及苗圃基地建设。

  9、污染防治组

  组长:徐国建,副组长:邹建福、康永华,工作人员从市环保局、市水利局、新钢公司抽调,具体抓好城西南工业区大气污染、污物排放的整治及孔目江、袁河地表水水质的治理和保护工作。

  10、园林绿化科研组

  组长:邹鹤巍,副组长:张足勇,工作人员从市林业局、市园林处抽调,具体抓好城市绿化的科研和城市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工作,培育一批适应本地环境条件,具有特性、抗性的优良品种。

  11、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组

  组长:刘耀华,副组长:刘乐鹏,成员由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具体抓好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12、依法治绿组

  组长:刘耀华,副组长:程为山,具体负责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法,依法治绿,切实保护和巩固城市绿化成果。

  ㈢成立创建工作督导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督导。

  组长:李建立,副组长:伍显硕,成员从市人大、市政协抽调。具体负责对主要工作任务和12个创建工作小组各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考核、检查和协调。

  五、职责分工

  市建设局:负责组织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具体实施绿线管制,承担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绿化建设;各类新开工项目的绿地规划、配置的审查及其绿地建设的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拆墙透绿、清障还绿、拆违建绿工程,配合搞好居住区绿地改造和老居住区新绿地建设;健全与完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章制度,依照《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查处侵占绿地和损毁花草、树木行为;负责市容环境整治和门前三包工作的落实,参与城市客运市场整治。

  市财政局:负责创建经费,城市规划、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和日常养护等所需资金的筹措、安排及审核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城区绿化工作的指导,抓好城区居住区绿化、庭院绿化、防护林建设及义务植树和苗木基地培育、生产工作;组织部门、单位、群众开展建纪念林、种纪念树、养纪念草和认建、认养、认管绿地活动。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城市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发证等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孔目江的疏浚整治和城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抓好沿江河城防工程建设及绿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城市交通畅通,交通标示的设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城市客运市场和三车的整治工作。

  市房管局: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加强社区和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配合抓好居住区(庭院)绿地改造和老居住区新绿地建设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城市大气污染的治理和地表水的保护力度。

  市文化局:负责文化遗产和文物古迹保护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公路绿化,城市出租车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牵头抓好城区三车的整治。

  市民政局:负责规范社区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承担临时困难人员的救助和送返;负责地名标识工作。

  渝水区、仙女湖区、市高新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的创建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整治、绿化美化及所属单位的门前三包工作的落实;积极开展园林化居住区、单位的创建活动,居住区、庭院、城中村绿化达标率达70%以上;督促街道办建立社区服务物业管理体系,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新钢公司、南昌铁路局新余办事处: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搞好公园绿地建设、道路绿化、单位(庭院)绿化、居住区绿化和防护林建设;实施拆墙透绿工程,推广立体垂直绿化,积极开展园林化居住区、单位和工厂的创建活动,达标率70%以上;规范居住区物业管理行为,搞好社区服务,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开展工业污染专项治理,狠抓工业污染防治,确保城市大气污染指数、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规定(大气污染指数二级,地表水三级)标准;按照市容管理规定搞好自身的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和门前三包工作。

  六、总体要求

  ㈠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县、区也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集中时间、精力和财力抓好落实。

  ㈡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县(区)、市直各部门、驻市部队、中央省属各责任单位、各创建工作小组要根据目标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建方案,明确创建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找准切入点,选好突破口。要注重经常抓,抓基础、抓宣传、抓特色,使市民从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中真正得到实惠,看到变化,切忌搞形式走过场。

  ㈢明确政策,突出重点。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优先保障绿化用地。大力实施拆墙透绿、拆障还绿、拆违建绿工程,实现单位绿化、庭院绿化的工作成果社会共享。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开展认建、认养、认管绿地,组织群众建纪念林、种纪念树、养纪念草,把创建园林城市活动与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旧城改造、美化亮化工程结合起来,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结合起来。

  ㈣依法建设,强化管理。严格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进行园林绿化建设,健全绿线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双线控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建筑红线,城市园林部门划定绿化绿线,并严格按照新建项目的绿地率不低于40%,旧城改造项目不低于30%的规定标准执行。对未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工程项目,实行异地集中补绿,按400/m2的标准缴纳异地绿化建设补偿费,用于建设公用绿地。

  ㈤严格管理,依法治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管理力度。对不达标未交纳异地绿化建设补偿费的工程建设不予审批,已建项目不予组织验收,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确保城市绿化各项指标的落实;对无证无照从事园林绿化施工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追查建设单位责任;对侵占、损毁绿地和树木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㈥面向市场,广筹资金。坚持走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的路子,大力筹措绿化建设资金,确保各项绿化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市财政每年根据绿化工程建设安排,保障前期经费到位。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中国草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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