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青岛市林业局获悉,青岛市已确定13个镇(街)作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为全市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累经验。试点单位将在2010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主体改革任务。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工作量大,本着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区市的申报,确定了13个试点镇(街),分别是:崂山区的中韩、沙子口街道,城阳区的惜福镇、夏庄街道,黄岛区的黄岛、柳花泊街道,胶南市理务关镇,胶州市杜村镇、胶北镇,即墨市金口镇,平度市大田镇、灰埠镇,莱西市南墅镇。
据悉,各试点单位近期将分别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林改实施方案。在试点过程中重点做好组织发动、签订承包合同、实地勘界确权、调处林权纠纷、登记发证和建档等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按照青岛制定的时间表,2010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将在全市展开,并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明确经营主体的改革任务;到2012年,初步建立起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和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实现林木资源总量有效增长、农民持续增收、生态明显改善、林区和谐安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