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湖南省建设厅
文 号:湘建城〔2007〕288号
发布日期:2007-8-28
执行日期:2007-8-28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新颁布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以下简称新《资质标准》),进一步规范我省园林绿化市场,经研究,我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就位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位换证的范围
凡2006年12月1日前由省建设厅按原企业资质标准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含试行资质) 和由各市州按原企业资质标准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含试行资质),均应参加本次资质就位换证工作;2006年12月1日后按照新《资质标准》核准的城市园林绿化二、三级企业,只更换新的资质证书。
二、就位换证时间
二级资质企业于2007年10月15日至2007年11月31日;三级资质企业于2008年1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根据本地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三、就位的申请与审批
由各市州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新《资质标准》和《建设部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建城(2006)182号,以下简称“修订后的《工作规程》”)要求,组织搞好本地区所属园林绿化三级企业的资质就位核定和本地区所属园林绿化二级企业的资质就位申请工作。资质就位期间,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对申请就位的二级企业,我厅将根据新《资质标准》并参照建设部《工作规程》,对其资质等级进行重新核定,结果将在“湖南建设网”上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 45个工作日内换发新证,收回旧证。
四、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一)申请就位二级资质的企业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按新《资质标准》填写《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一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息录入表》(通过湖南建设网—政务办理中心—表格下载获取)电子文档一份;
2、建设部“修订后的《工作规程》”第五条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
3、企业所在市州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告和初审意见。
(二)申请就位三级资质的企业需提供的申报材料:由各市州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照上述要求另行确定。
五、注意事项
l、申报材料中,《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内容按表中“填表说明”填写,单独装订,一式二份。
2、申报材料中除申请表外,均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一套,请勿装订成活页),所有复印件上的图像及数字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封面注明申报单位,并编写目录及页码。
3、申报材料按照第(四)项内的项序排列,涉及人员的材料,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中人员姓名出现的先后次序排列,每人均按顺序附职称证(岗位证书)、毕业证、身份证、人事证明材料等,其中社保证明材料包括缴费凭证、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个人社保帐户查询单。
4、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逐项填报,不得伪造。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厅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各市州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就位二级资质的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原件及材料核实后(每页需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统一报送至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5、各市州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做好此次二级资质企业资质就位的初审上报工作。同时,按照新的《资质标准》和建设部“修订后的《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本地区所属园林绿化三级企业的资质就位换证工作,并将资质就位情况(包括《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息录入表》)于2008年1月31日前报我厅城建处备案,作为今后办理相关业务的依据。资质就位后,按原标准审批的各等级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均停止使用并同时作废;逾期未参加此次资质就位换证的企业,其资质证书作废。
6、建设部《工作规程》和《关于印发修订〈建设部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规程〉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7)27号)均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下载。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编辑:中国草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