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大树移植
10.0.1 移植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应属大树移植。
l0.0.2 大树移植前应对移植的大树生长情况、立地条件、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移植的技术方案。
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机械移植作业。
10.0.3 当要移植大树时,移植时间宜一年前确定,移植前应分期断根,修剪,做好移植准备。
10.0.4 大树移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植时对树木应标明主要观赏面和树木阴、阳面。
2.一般地区大树移植时,必须按树木胸径的6~8倍挖掘土球或方形土台装箱。
3.高寒地区可挖掘冻土台移植。
4.吊装和运输大树的机具必须具备承载能力。移植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土台)。操作中应注意安全。
5.大树移植卸车时,应将主要观赏面安排适当,土球(或箱)应直接吊放种植穴内,拆除包装,分层填土夯实。
6.大树移植后,必须设立支撑,防止树身摇动。
l0.0.5 大树移植后,两年内应配备专职技术人员做好修剪、剥芽、喷雾、叶面施肥、浇水、排水、设置风障、荫棚、包裹树干、防寒和病虫害防治等一系列养护管理工作,在确认大树成活后,方可进入正常养护管理。
l0.0.6 大树移植应建立技术挡案,其内容应包括:实施方案、施工和竣工记录、图纸、照片或录像资料等。记录表内容应符合表10.0.6的规定。
大树移植记录表
表l0.0.6原栽地点 移植地点 树种 规格年龄(年) 移植日期 参加施工(人员)
技术措施
年 月 日填表
11 草坪、花卉种植
11.0.1 草坪种植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地形选择播种、分株、茎枝繁殖、植生带、铺砌草块和草卷等方法。种植的适
宜季节和草种类型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l.冷季型草播种宜在秋季进行,也可在春、夏季进行。
2.冷季型草分株栽植宜在北方地区春、夏、秋季进行。
3.茎枝栽植暖季型草宜在南方地区夏季和多雨季节。
4.植生带、铺砌草块或草卷,温暖地区四季均可进行,北方地区宜在春、夏、秋季进行。
11.0.2 草坪播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选择优良种籽,不得含有杂质,播种前应做发芽试验和催芽处理,确定合理的播种量。
2.播种时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土耙细耙平,进行撒播,均匀覆土0.30~0.50cm后轻压,然
后喷水。
3.播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宜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10cm,除降雨天气,喷水不得间断。亦可用草帘覆盖保持湿度,至发芽时撒除。
4.植生带铺设后缀土、轻压、喷水,方法同播种。
5.坡地和大面积草坪铺设可采用喷播法。
11.0.3 草坪混播应符合下列规定:
l.选择两个以上草种应具有互为利用、生长良好、增加美观的功能。
2.混播应根据生态组合、气候条件和设计确定草坪植物的种类和草坪比例。
3.同一行混播应按确定比例混播在一行内,隔行混播应将主要草种播在一行内,另一草种播在另一行内。混合撒播应筑播种床育苗。
11.0.4 分株种植应将草带根掘起,除去杂草后5~7株分为一束,按株距15~20cm,呈品字形种植于深6~7cm穴内,再踏实浇水。
11.0.5 茎枝繁殖宜取茎枝或匍匐茎的3~5个节间,穴深应为6~7cm,埋入3~5枝,其露出地面宜为3cm,并踏实、灌水。
11.0.6 铺设草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l.草块应选择无杂草、生长势好的草源。在干旱地掘草块前应适量浇水,待渗透后掘取。
2.草块运输时宜用木板置放2~3层,装卸车时,应防止破碎。
3.铺设草块可采取密铺或间铺。密铺应互相衔接不留缝,间铺间隙应均匀,并填以种植土。草块铺设后应滚压、灌水。
1l.0.7 种植花卉的各种花坛(花带、花境等),应按照设计图定点放线,在地面准确划出位置、轮廓线。面积较大的花坛,可用方格线法,按比例放大到地面。
11.0.8 花卉用苗应选用经过1~2次移植,根系发育良好的植株。起苗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裸根苗,应随起苗随种植。
2.带土球苗,应在圃地灌水渗透后起苗,保持土球完整不散。
3.盆育花苗去盆时,应保持盆土不散。
4.起苗后种植前,应注意保鲜,花苗不得萎蔫。
11.0.9 各类花卉种植时,在晴朗天气、春秋季节、最高气温25℃以下时可全天种植;当气温高于25℃时,应避开中午高温时间。
11.0.l0 模纹花坛种植时,应将不同品种分别置放,色彩不应混淆。
11.0.11 花卉种植的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l.独立花坛,应由中心向外的顺序种植。
2.坡式花坛,应由上向下种植。
3.高矮不同品种的花苗混植时,应按先矮后高的顺序种植。
4.宿根花卉与一、二年生花卉混植时,应先种植宿根花卉,后种植一、二年生花卉。
5.模纹花坛,应先种植图案的轮廓线,后种植内部填充部分。
6.大型花坛,宜分区、分块种植。
ll.0.12 种植花苗的株行距,应按植株高低、分蘖多少、冠丛大小决定。以成苗后不露出地面为宜。
11.0.l3 花苗种植时,种植深度宜为原种植深度,不得损伤茎叶,并保持根系完整。球茎花卉种植深度宜为球茎的1~2倍。块根、块茎、根茎类可覆土3cm。
ll.0.l4 花卉种植后,应及时浇水,并应保持植株清洁。
I1.0.l5 水生花卉应根据不同种类、品种习性进行种植。为适合水深的要求,可砌筑栽植槽或用缸盆架设水中,种植时应牢固埋入泥中,防止浮起。
11.0.16 对漂浮类水生花卉,可从产地捞起移入水面,任其漂浮繁殖。
ll.0.17 主要水生花卉最适水深,应符合表11.0.l7的规定。
水生花卉最适水深 表1l.0.17
类 别 代表品种 最适水深(cm) 备 注
沿生类 菖蒲、千屈菜 0.5~l0 干屈莱可盆栽
挺水类 荷、宽叶香蒲 l00以内 —
浮水类 芡实、睡莲 50~300 睡莲可水中盆栽
漂浮类 浮萍、凤眼莲 浮于水面根不生于泥土中
12 屋顶绿化
12.0.1 屋顶绿化种植,必须在建筑物整体荷载允许范围内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有良好的排灌、防水系统,不得导致建筑物漏水或渗水。
2.应采用轻质栽培基质,冬季应有防冻措施。
3.绿化种植材料应选择适应性强、耐旱、耐贫瘠、喜光、抗风、不易倒伏的园林植物。
12.0.2 种植植物的容器宜选用轻型塑料制品。
13 绿化工程的附属设施
l3.0.1 各类绿地应根据气候特点、地形、土质、植物配植和管理条件,设置相应的附属设施。
13.0.2 绿地的给水和喷灌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l.给水管道的基础应坚实和密实,不得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2.管道的套箍、接口应牢固、紧密,管端清洁不乱丝,对口间隙准确。
3.管道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铺设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
4.管道的沟槽还土后应进行分层夯实。
l3.0.3 绿地排水管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高偏差不应大于士l0mm。
2.管道连接要求承插口或套箍接口应平直,环形间隙应均勾。灰口应密实、饱满,抹带接口表面应平整,无间断和裂缝、空鼓现象。
3.排水管道覆土深度应根据雨水井与接连管的坡度、冰冻深度和外部荷载确定,覆土深度不宜小于50cm。
l3.0.4 绿地排水采用明沟排水时,明沟的沟底不得低于附近水体的高水位。采用收水井时,应选用卧泥井。
13.0.5 绿地护栏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铁制护栏立柱混凝土墩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15,墩下素土应夯实。
2.墩台的预埋件位置应准确,焊接点应光滑牢固。
3.铁制护栏锈层应打磨干净刷防锈漆一遍,调和漆两遍。
13.0.6 花池挡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花池挡墙地基下的素土应夯实。
2.花池地基埋设深度,北方宜在冰冻层以下。
3.防潮层以1:2.5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粉,厚度20mm,压实。
4.清水砖砌花池挡墙,砖的抗压强度标号应大于或等于MU7.5,水泥砂浆砌筑时标号不低于M5,应以1:2水泥砂浆勾缝。
5.花岗岩料石花池挡墙,水泥砂浆标号不应低于M5,宜用1:2水泥砂浆勾凹缝,缝深l0mm。
6.混凝土预制或现浇花池挡墙,宜内配直径6mm钢筋,双向中距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l5,壁厚不宜小于0mm。
13.0.7 园路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定桩放线应依据设计的路面中线,宜每隔20m设置一中心桩,道路曲线应在曲线的起点、曲线中点、曲线的终点各设一中心桩,并写明标号后以中心桩为准,按路面宽度定下边桩,最后放出路面平曲线。各中心桩应标注道路标高。
2.开挖路槽应按设计路面宽度,每侧加放20cm开糟,槽底应夯实或碾压,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槽底平整度的误差,不得大于2cm。
3.铺筑基层,应按设计要求备好铺装材料,虚铺厚度宜为实铺厚度的140%~l60%,碾压夯实后,表面应坚实平整。
铺筑基层的厚度、平整度、中线高程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铺筑结合层可采用1:3白灰砂浆,厚度25mm,或采用粗砂垫层,厚度30mm。
5.道牙的基础应与路槽同时填挖碾压,结合层可采用l:3白灰砂浆铺砌。道牙接口处应以1:3水泥砂浆勾缝,凹缝深5mm。道牙背后应以12%白灰土夯实。
13.0.8 各种面层铺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l.铺筑备种预制砖块,应轻轻放平,宜用橡胶锤敲打、稳定,不得损伤砖的边角。
2.卵石嵌花路面,应先铺垫M10水泥砂浆,厚度30mm,再铺水泥素浆20mm,卵石厚度的60%插入素浆,待沙浆强度升至70%时,应以30%草酸溶液冲刷石子表面。
3.水泥或沥青整体路面,应按设计要求精确配料,搅拌均匀,模板与支撑应垂直牢固,伸缩缝位置应准确,应震捣或碾压,路表面应平整坚实。
4.嵌草路面的缝隙应填入培养土,栽植穴深度不宜小于8cm。
14 工程验收
14.0.1 种植材料、种植土和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由施工人员按其规格、质量分批进行验收。
14.0.2工程中间验收的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槽前进行。
2.种植的穴、槽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3.更换种植土和施肥,应在挖穴、槽后进行。
4.草坪和花卉的整地,应在播种或花苗(含球根)种植前进行。
5.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14.0.3 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于一周前向绿化质检部门提供下列有关文件:
1.土壤及水质化验报告;
2.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3.设计变更文件;
4.竣工图和工程决算;
5.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报告;
6.附属设施用材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7.施工总结报告。
14.0.4 竣工验收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l.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满后方可验收。
2.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郁闭度达到80%以上进行验收。
3.花坛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及观叶植物,应在种植l5d后进行验收。
4.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出土后验收。
14.0.5 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l.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珍贵树种和孤植树应保证成活。
2.强酸性土、强碱性土及干旱地区,各类树木成活率不应低于85%。
3.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4.草坪无杂草、无枯黄,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5.绿地整洁,表面平整。
6.种植的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7.绿地附属设施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1的有关规定。
14.0.6 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单,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应符合表14.0.6规定。
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 表14.0.6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绿地面积(平方米)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验收日期
树木成活率(%)
花卉成活率(%)
草坪覆盖率(%)
整洁及平整
整形修剪
附属设施评定意见
全部工程质量评定及结论
验收意见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绿化质检部门
签字:
公章: 签字:
公章: 签字:
公章: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1.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1.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编辑:中国草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