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构筑沿海绿色生态屏障,促进沿海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制了《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16—2025年)》。
规划确定整体目标,通过继续保护和恢复以红树林为主的一级基干林带,不断完善和拓展二、三级基干林带,持续开展纵深防护林建设,初步形成结构稳定、功能完备、多层次的综合防护林体系,使工程区内森林质量显著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有效保障,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规划还确定了具体目标,前期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39.8%,林木覆盖率达到42.7%,红树林面积恢复率达到55.0%,基干林带达标率达到75.0%,老化基干林带更新率达到55.0%,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0%,村镇绿化率达到27.0%。后期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40.8%,林木覆盖率达到43.5%,红树林面积恢复率达到95.0%,基干林带达标率达到90.0%,老化基干林带更新率达到95.0%,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5.0%,村镇绿化率达到28.5%。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内容包括沿海基干林带建设、纵深防护林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四个方面。另外,规划以基干林带造林、灾损基干林带修复和老化基干林带更新等为建设重点。规划红树林恢复造林、灾损基干林带修复、老化基干林带更新、困难立地基干林带造林、基干林带区位内退塘(耕)造林等5 个项目为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169245 公顷。
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国家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工程建设。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14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62〔2016〕2455 号)》要求,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到工程建设中来,要有效拓宽社会投融资渠道,结合林业PPP 项目协同推进工程建设,提升工程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