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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林业产业诚信航母时不我待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日期:2012-09-05 点击率:925

    近年来,我国林业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2011年,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已达3.06万亿元,比2010年增长34.32%,发展势头令人惊叹。当下,可再生、可降解的绿色健康终端林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并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由于林业产业中的人造板、家具以及森林食品等行业准入门槛低,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致使少数缺乏诚信意识的企业混入其中,故而发生了诸如贝尔地板以“木制建材下乡”为名的变相促销、“达芬奇天价家具”涉嫌商业欺诈,以及归真堂活熊取胆上市风波、“安信毒地板” 等事件。这一系列事件的发生,致使一大批诚信经营的企业承受了不该承受的冲击,使在这些林业企业就业的一批职工失业,失掉了赖以生存的工作。

    然而,造成这一困境的原因,除以上几家肇事企业缺乏诚信经营意识之外,整个行业缺乏有效监管、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滞后及法律法规缺位、社团组织位置尴尬等,也是不可否认的要因。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曾在西部考察时强调,林业具有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种效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必须高举生态和民生这两面大旗,加快植树造林和产业发展步伐,既要为科学发展提供生态保障,又要为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

    仁者民生为本,智者诚信为重。弘扬诚信,就是关注民生。而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民力,民生关系发展,发展决定民生。抓民生,首先当从诚信抓起。倘若诚信缺失,问题不及时解决,任其发展、蔓延,那么,做好“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工作,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让林业惠及民生的国家方略与承诺就会变成一句空话,就将成为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的障碍和阻力。

    诚信缺失对我们的冲击

    诚信是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根基。社会诚信问题是当前我国社会经济,以及为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提供物质保障的林业产业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诚信缺失对公民的冲击。可再生、可降解、绿色健康的终端林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林业产业的一些不诚信事件的发生,却使公民对终端林产品像对含有三聚氰胺牛奶、瘦肉精猪肉、地沟油以及假药等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和药物一样大失所望。

    二是诚信缺失诱发社会不和谐因素衍生。林产品经济增长依存度较大,假冒伪劣商品一旦泛滥, 危害我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致使工人大量下岗,诱发社会不和谐因素衍生。同时,也会使企业交易成本过高不利于资本流通速度的提升。我们在南方调研时发现,有几家知名木制品品牌企业负债额度少者已逾亿元。

    诚信缺失的根源

    一是传统文化诚信的缺失。只要稍加留意,我们便可从《论语》中得到23次有关“信”的论述。但儒家文化的终极目的是为了维护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统治秩序的,其诚信体系也是建立在为统治阶级和强势群体服务基础之上的。

    这种诚信体系,有利于强者,不利于弱者;有利于彼此相熟相知的直系亲属、上下级同僚、同乡、同学等,不利于陌生的外来者。中国人惟情,所以造成了解也解不开的裙带关系。正是这种裙带的诚信关系,维系着封建社会的正常运行,且维持了两千多年。

    然而,在20世纪初,以胡适等领导的新文化运动为中华民族迎来了一次革新兴世的发展机遇,但钱玄同抛出的“废除汉字”,砸烂“孔家店”,走与西方建立大一统“新世界”的谬论,以及20世纪中期发生的那场文化大革命,都不同程度地对中国传统文化诚信体系带来了颠覆与毁灭性打击。在之后的历次文化变革中,国人始终把民族文化诚信传统视为“洪水猛兽”,处于被打压的状态。不破不立,他们破了,却没有找到立的方略。自然,民族文化诚信缺失也就成了诚信缺失的重要根源。

    二是经济政策及其相应法律法规的缺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把工作重心转入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但不可否认,我们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出台的一系列政策都有待完善,这个“有待完善”就形成了经济政策与法规缺位的空间地带。

    1.我国的经济政策及其法律法规,包括林业政策、法规大多都是依据、参照其他经济发达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来制定的。由此而制定、颁布的中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打破了中国“父债子还”的传统经济理念,导致一批企业通过“恶意贷款”,实现了“一夜暴富”的现实,误导人们冒着风险去尝试“人不得外财不富,马不吃夜草不肥”的诚信缺失的邪恶理念。

    2.在我们现有的法律中,有一条非常荒唐的条文,叫做“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使“欠债不还”的行为合法化。一些缺乏诚信的企业死死盯住法律空子,拖延时间,达到“欠债不还”的目的。由此,“诉讼时效”的法律条文真正成了诚信缺失的保护伞。

    3.工商管理部门职能管理的缺失。当下,我们的工商管理部门在对企业行使注册登记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只管注册,不管其他,对于企业经营状况缺乏有效真实管控。导致少数“赊欠”别人款物的诚信缺失企业,暗中转移资产,另立“门户”,剩下一个空壳,等待工商管理部门将其注销了事。从而导致诚信经营的企业面对这种不诚信企业运作行为,在自觉与不自觉中向他们学习,从而形成了一个诚信缺失的“蝴蝶效应”。

    三是企业由利益引发的诚信缺失。当下,一些不法企业,之所以愿冒着被坐牢、被杀头的风险去追逐资本,说白了,就是利益驱使。马克思在评论资本家时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由此可见,贝尔地板以“木制建材下乡”为名的变相促销、达芬奇天价家具涉嫌商业欺诈,以及安信“毒地板”事件等等的发生,也就不足为奇、不足为怪了。

    打造诚信航母要有紧迫感使命感

    当前,社会诚信缺失问题所造成的危害、损失已经引起党和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阶层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维护经济社会的相对平衡与和谐发展;社会各界也纷纷呼吁要重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诚信体系,以规范市场秩序。

     2012年6月,国家林业局党组提出了大力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兴林富民的现代林业发展方略,高举生态和民生两面大旗,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步伐,把改善民生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之后,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为构建林业产业诚信体系,在江西宜丰召开了全国林业产业诚信座谈会,并组织30余家企业赴井冈山进行了诚信联盟发起单位宣誓活动。但诚信体系的建设绝非一朝一夕能够一蹴而就,当从文化、政策、法律、科技、宣传、推广等全方位进行,方能达到目的。

    (一)让传统文化诚信理念融入到国人的血液之中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诚信”历史。儒家主张的“仁义礼智信”,曾使中国社会保持着“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诚信和谐社会局面。现在,倘若要再造中华民族的诚信体系,首先必须从传统文化诚信理念复兴与诚信榜样的示范作用入手:

    1.用传统文化侵染诚信理念。“诚者天之道,诚者人之道”。诚信是立人之本,是齐家之道,是交友之基,是为政之法,是经商之魂,更是为人心灵良药。北京同仁堂创建于1669年,至今已有三百多年的历史,在制药中坚持“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因此,在当今社会浮躁、诚信严重缺失的历史转型期,用传统文化诚信理念再造与抚育诚信体系,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抓手。

     2.让榜样的力量渗透到诚信的每一个角落。在我国历史上,讲诚信的榜样比比皆是,有曾子杀猪、北宋词人晏殊信誉的树立、商鞅立木为信的故事;当下,我国林业建设者在长期的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焦裕禄、杨善洲、马永顺等等,他们靠的就是舍我其谁的责任和担当,无私奉献的诚信精神。正是这种精神的灵魂与核心,形成了林业事业不断发展、薪火相传的精神动力。

    (二)让国家政策惠及到诚信的每一个角落

    诚信如磐、责任如山。毛泽东说,“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邓小平说,“没有革命精神,就不可能有中国革命的胜利”。江泽民指出,“没有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其中精神懈怠的危险居“四个危险”之首。从某种程度上说,精神懈怠就是不作为、不诚信,就会脱离群众,就会失信于民,就会有失去执政基础的危险。

    实践证明,有什么样的精神状态,就有什么样的发展局面和社会地位。具体如下:

    一是把政府诚信培育与再造纳入规制范围。按照市场运行要有明确的规则来看,政府是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因此把政府纳入对诚信规制范围,要求其履行相应的的义务与责任。

    二是再造、抚育诚信体系政策要考虑经济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不是天生固有的而是产生于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社会实践中。

    三是要设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从而使诚信经营的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诚信并非“免费午餐”。就林业产业而言,当从贴息贷款、出口退税,以及龙头企业评定、名优林产品认定等方面给予倾斜。要在企业科技创新和民族专利技术维权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健全、完善有关诚信法律规制,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

    必须尽快完善有关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从而达到强制市场主体为失信后果承担责任的目的。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诚信立法,因此需要尽快弥补这一空白。同时我国的司法审判周期过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补偿,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失信行为。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四)用媒体的宣传与监督功能,推介、督导行业诚信行动

    1.要建立诚信中国,必须用媒体大力宣传诚信经营理念。 当下,首先要从思想认识的源头上抓起,加强全民诚信意识的宣传与教育,狠抓个人信用建设,使每一个人都认识到不讲信用可耻,其社会地位将会随着每一次失信行为而降低。重新树立起“一诺千金”、“诚信为本”等良好信用意识和观念。

    2.用网络媒体公开诚信状况。如今,我们已进入信息社会。建立信息网络对自然人的监督十分必要。可采用红黑榜两种形式,定期在发布媒体上。红榜公布诚信水准高的企业的名单及其诚信等级,黑榜则公布信用水准低于一定标准的企业名单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公开信用信息,使不讲诚信的企业失去市场,失去合作伙伴,失去银行信贷,失去股东支持,最终被淘汰出局。

    当下,我国经济已奇迹般地崛起。但我们决不允许诚信缺失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绊脚石。今天,我们必须秉承并突破中国传统文化,构建新的诚信体系,让林业产业诚信体系在信用建设的土壤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为我国林业产业推动“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科学发展与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作者系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秘书长助理、《中国林业产业》杂志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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