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被市民称为主城的四大“肺叶”,2007年3月,市政府划颁布并开始执行“四山禁建”的204号渝府令。然而,20日,市民向记者投诉称,有人在中梁山深处毁林建工厂。
工厂建在浓密的森林中
21日上午,重庆晨报记者驱车前往山洞老公路。进山走了约十多里,线人把重庆晨报记者带到一片树林边,悄悄指着森林说,“看嘛,里面有几间正修建的厂房。”记者看到,厂房附近新修了一条公路,公路两旁倒下了许多小树,有的树叶葱绿,有的早已枯死。
当地住户说,这里叫中梁山南风井,厂房所在地原先是一片茂密的森林,林中有香樟、杪树等,树子很粗,约有几十公分。“一个多月前,有人在这里砍树,说是要建一个食品加工厂,我们非常着急,多次打电话找人想禁止,但没有人管。”住户说,这块林地是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前身中梁山煤矿)的。
建房人与公司签了用地协议
在建厂房背后约几十米,便是重庆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林场办公室。
自称是林场职工的黄永龙说,公司林场有林地约10000多亩,是1978年国家作为中梁山煤矿的坑木基地,拨付给煤矿使用的,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但是中梁山离主城很近,重庆市和九龙坡区林业局从来不许我们在林地里砍树取坑木。30多年来,市、区林业局总共同意我们在林中砍了不超过五立方米的倒木和朽木。
“厂房修建已有一个多月了,林场是公司的下属单位,新建厂房是胡某与中梁山煤电气公司签的用地协议,因此我们管不了。”黄龙永说。
中梁山煤电气公司:如果没办手续,我们叫停就是
中梁山煤电气公司在山下,综合管理部部长罗玉龙说,林地是公司的工业用地,公司有山地20000多亩,其中,林地10000多亩,其余的是矿山和家属等建房用地。
在建厂房原先是碳黑子厂,1998年厂子垮后,公司就让一些农转非的百姓在那里种些蔬菜,当然也有林子。今年5月,胡建国提出要用这片地,于是与公司签了用地协议,协议准许胡建国用地500平方米,约0.8亩,且规定不许砍一棵树。协议书要求,由胡建国本人,到国土、规划等政府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你们到现场去查看没有,胡建国究竟占用了多少林地?超过协议规定的面积没有?他施工有没有砍树?”说完,重庆晨报记者把施工毁林的图片拿给罗部长看。看完图片后,罗玉龙部长称,对胡建国的施工监督,我们是委托给林场的。但林场说他们管不了,因胡建国是与公司签的用地协议。
“一亩地公司出租出去,一年收入7000元,胡建国租地约0.8亩,公司收入约5600元,租期两年。”罗玉龙说。综合管理部分管用地的陈新称,如果胡建国真的超过了协议规定的用地面积,且到目前为止,未办任何手续,可以马上叫他停工。
区国土局:产权人和租赁方无权改变用地属性
九龙坡区国土局资产科黄姓工作人员说,无论是产权人,还是租赁人,都无权随意改变土地用途,如果想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是土地产权人按相关流程办理手续。中梁山属于四山禁建区。厂方施工,必须经过规划批准。
22日上午,九龙坡区规划局建管科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重庆晨报记者,经查,中梁山煤电气有限公司在中梁山南风井位置修建厂房,没有办过规划手续。九龙坡区森林警察支队警察蔡勇说,建房的这片林地,是公司的工业用地,森林公安管不了。
“我建厂房用于出租,今后别人租去用于干啥我也不知道。我与公司签了两年的用地合同,国土、规划等相关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胡建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