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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来源: 日期:2008-05-12 点击率:2868

摘自:互联网

1 总 则

1.0.1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园林植物保护,提高园林植保技术管理业务水平,使园林植物发挥应有的绿化效应和观赏价值,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各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绿地,均可参照执行。

1.0.3 本规程引用标准,有《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

1.0.4 园林病、虫、草害防治,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生态意识,环境意识,要求达到保护园林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环境。

2 园林病、虫、杂草的重点对象

2.1 叶部病虫害

2.1.1 叶部病害:白粉病、锈病、炭疽病、叶斑病、角斑病、黄花病。

2.1.2 食叶性害虫:刺蛾、蓑蛾、尺蛾、卷叶蛾、螟蛾、毒蛾、夜蛾、天蛾、大蚕蛾、粉蝶、叶甲、金龟甲、负蝗、叶蜂、蜗牛、蛞蝓。

2.2 茎干部病虫害

2.2.1 茎干部病害:枝枯病、腐烂病、溃疡病、菟丝子。

2.2.2 钻蛀性害虫:天牛、吉丁虫、木蠹蛾、透翅蛾、蛀螟。

2.3 根部病虫害

2.3.1 根部病害:根癌病、立枯病、白绢病、菌核病、绵腐病、软腐病、疫病、枯萎病、紫纹羽病、线虫病。

2.3.2 根部(土壤或地下)害虫:蝼蛄、蛴螬、地老虎、鼠妇、蚯蚓。

2.4 刺吸性害虫及其引发病害

2.4.1 刺吸害虫:蚜虫、蚧虫、粉虱、木虱、蓟马、盲蝽、网蝽、叶蝉、叶螨、根螨、瘿螨、跗线螨。

2.4. 2 刺吸害虫引发病害、煤污病,由刺吸害虫传播的主要病毒病。

2. 5 园林杂草

2.5.1 园林杂草:豚草、香附子、天胡荽、莲子草(水花生)。

3 园林病、虫、杂草防治

3.1 园林植物检疫

3.1.1 应符合《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

3.1.2 从外地引入苗木、花卉、草被及绿化材料必须先经植保专业人员检查,确无检疫性病、虫、草害,才能种植,若有其它严重病虫必须经植保人员进行技术处理后方可种植。

3.1.3 本地苗圃出售苗木、花卉、草被及绿化材料,严禁附带病虫原及杂草出圃。

3. 1.4 对有检疫性危险病、虫、草害原的进口园林植物,必须在隔离温室或隔离区观察或处理,经一年以上确无危险病、虫、草后才能繁殖或定植。

3.2 园艺防治

3. 2.1 在一地严禁种植互为转主寄生病虫原的园林植物(梨、桧、海棠、龙柏等)。

3.2.2 应按照园林植物的生长特性,删除病、虫危害枝,挡风、遮光、徒长枝。

3.2.3 应随时伐(拔)除和处理已枯死和严重受病虫危害并成为传播病虫原的园林植物。有土传病原的土壤,应及时消毒。

3.2.4 在株际空隙处,应进行冬耕、翻晒。

3.2.5 夏、秋生长季节应适量控制氮肥,增施磷、钾肥,严禁施用未腐熟的堆肥、厩肥,饼肥和植物残体。

3.2.6 应保护好土表的无病原落叶或经粉碎的枝叶屑,养好、管好多层次的地被植物。

3. 3 人工防治

3.3.1 应摘除悬挂或依附在植物体和建筑物上的越冬虫茧、虫囊和卵块、卵囊等,休眠虫体。

3.3.2 应剪除、孵化初期未分散的幼虫枝叶。

3.3.3 应直接捕杀个体大,危害状明显的害虫,有假死性或飞翔力不强的成虫。

3.4 生物防治

3.4.1 在园林植物群落中,有增植密源植物,鸟食植物。

3.4.2 应保护和利用天敌资源,加强优势天敌的引迁繁殖、饲养以及助迁、招引等工作。

3. 4.2.1 红环瓢虫是草履蚧的优势天敌,在已有此虫地区要切实保护,在尚少或缺乏此虫地区应引迁。

3.4.2.2 在防治大蓑蛾时,应注意保护伞裙追寄绳。

3. 4.2.3 管氏肿腿蜂,应繁殖或引进予以释放。

3.4.2.4 智利食绥螨,拟长毛钝绥螨,应引迁繁殖。

3.4.3 宜积极推广和施用致病(或拮抗)细菌、真菌、病毒等微生物制剂。

3.4.3.1 对鳞翅日食叶害虫的药物防治,应优先施用苏云金杆菌制剂(Bt乳剂)并安排在幼虫低龄期施用。

3.4.3.2 在空气、土壤较湿润的环境条件下,可用白僵菌制剂。

3.4.3.3 苏云金杆菌、白僵菌制剂,在蚕桑区严禁施用。

3.4.3.4 对黄尾毒蛾、斜纹夜蛾、蓑蛾、油桐尺蠖、粉蝶可应用多角体病毒制剂。

3.4.3.5 对多种花卉植物的白绢病,可应用木霉菌制剂,对球根、宿根花卉细菌性病害,可应用抗生素(放线菌类代谢物)制剂;植物病毒病可应用干扰素,桃根癌病可用K84一生物制剂。

3.4.4 应利用自然或合成性信息激素,诱杀一次性交配的杨、葡萄透翅蛾。

3.5 物理防治

3.5.1 在成虫发生期应利用有一定装置规格的黑光灯(短光波3600~4000A)诱杀成虫,在诱杀害虫时应防止误伤益虫(主要开灯期5月下旬~6月下旬,8月中旬~9月中旬)。

3.5.2 应利用热力(乾温或湿温)处理种籽,种球以及植物组织,以消灭内、外病虫原。

3.6 化学防治

3.6.1 宜用触杀剂防治虫口密度大、发生范围广的虫害。

3.6.2 宜用胃毒剂防治取食量大的食叶害虫,或较隐蔽的地下害虫而保护天敌。

3. 6.3 宜用熏蒸剂防治(或消毒)病虫原。

3.6.4 宜用激素剂抑制害虫的生长发育或诱集、迷向,抑制其繁衍。

3.6.5 宜用保护剂、治疗剂、内吸剂防治多种植物病、虫、草害。

4 化学药剂防治指标

4.1 制定防治指标

4.1.1 应根据虫口密度,病情指数,虫害率或发病率,生态及观赏价值确定防治的界限。

4.2 防治指标的表达

4.2. l 叶部病虫害

4. 2.1.1 叶部病害,应以病原(植物体表面附着或空中悬浮)基数,中心病株数,发病程度和病害症状(斑点、穿孔、萎蔫、皱缩,畸型、褪绿、丛生、粉霉、枯萎、毛毡)和病害程度来表示。可抽样计数、统计病株率、病叶率;也可分级计数,统计出病情指数。

4.2.1. 2 食叶性虫害,应以有虫株、有虫枝、有虫叶率,或以平均每株、枝、叶有虫数,每平方厘米有虫数表示受害程度或根据透明斑、网状斑、缺刻、穿孔、卷叶、粘叶、缀叶等计数。

4.2.2 茎干部病虫害4.2.2.1 茎干部病害,应以茎干部病斑、溃疡、腐烂、腐朽(高等担子菌)、烂心等的株受害率和受害程度,分级统计指数值。

4.2.2.2 茎干部虫害,应以产卵孔、蛀入孔、排泄孔数、皮层剥离面积、生长势、死亡数等分级统计其为害率或指数值。

4.2.3 根部病虫害

4.2.3.1 根部病害应以根部瘿瘤(细菌、线虫等引起)、变色、缢缩、腐烂等症状的株受害率;小苗可以一定面积的受害株数。

4. 2. 3. 2 根部虫害,应以受害株率、缺苗率、死亡率;一定面积的虫口密度。

4.2.4 刺吸性害虫及其诱发病害

4.2.4.1 刺吸性害虫应以株、芽、叶的有虫率,平均有虫数或1 1,2 2,3 3厘米面积的有虫数,每叶或每百叶有瘿数等。

4.2.4.2 诱发病应以最明显的为准,即由刺吸害虫排泄物复盖诱发的煤污病株率。病叶率或以覆盖的面积,受害程度可分级计数,统计其指数值。

4. 3 防治指标

食叶性害虫防治指标

害虫种类(代表) 主要习性 危害状 防治指标注

鳞翅目黄刺蛾 分散产卵纱点 -穿孔-缺刻株虫率>5%第一代幼虫有护体虫“囊”有隐匿虫巢

鳞翅目褐边绿刺蛾 集中产孵后 不分散明纱片- 缺刻株虫率>5%鳞翅目大蓑蛾 集中产孵后 扩散透穿孔 -缺刻株虫率>10% 鳞翅目金星尺蠖 集中成块孵后 分散穿孔- 缺刻株虫率>5%

鳞翅目樟巢螟小 集中分散 产粘叶缀成巢状株 巢率>5%

膜翅目叶蜂 集中产孵后 不分散纱网-穿孔 缺刻虫叶率>5%

鞘翅目叶甲 集中成块孵后 不散透明斑-穿孔 虫叶率>5%

直翅目负蝗 集中产孵后 幼龄集中透明斑-穿孔 虫叶率>5%

 

钻蛀性害虫防治指标

害虫种类(代表) 主要习性 危害状 防治指标注

鞘翅目星天牛 分散产卵有气孔有排泄物受害株>5%及时填补烂洞

鞘翅目桃红颈天牛伤裂皮层产卵、迂回蛀入皮层内外排泄受害株>5% 鞘翅目薄翅锯天牛朽洞集中产卵、孵后内部扩蛀外无排泄物、仅有羽化孔受害株>5%

鞘翅目六星吉丁虫(大叶黄杨吉丁虫)皮层蛀入排泄物不明显生长黄萎受害株>2% 绿篱>5%鳞翅目咖啡木蠹蛾蛀入茎干部颗粒状排泄物、植株枯折黄萎受害株>5%

鳞翅目葡萄透翅蛾蛀入叶腋茎干有细末状排泄物、受害状节状增粗藤蔓>5%

鳞翅目松稍螟蛀害新梢新梢枯折新梢>5%

 

根部害虫防治指标

害虫种类(代表) 主要习性 危害状 防治指标注

直翅目蝼蛄啮伤根茎全株枯萎伤苗率(或面积)>5%

鳞翅目小地老虎切断根茎苗木倒伏伤苗率(或面积)>5%

鞘翅目蛴螬咬伤根部全株枯萎伤苗率(或面积)>5%

甲壳动物鼠妇咬食盆栽植物嫩根生长不良有虫盆>10%

软体动物蜗牛舐食叶部叶面孔洞受害株>5%污秽叶面

 

刺吸性害虫防治指标

害虫种类(代表) 主要习性 危害状 防治指标注

蚜虫蚊母瘿蚜致瘿一年一次中面瘿瘤致瘿蚜株率>5%有虫瘿

蚜虫桃蚜世代量叠嫩叶皱缩新梢扭曲蚜芽率>10%有蜡粉

螨类朱砂叶螨危害世代重叠叶色黄萎螨叶率>10%常覆细密蛛网

蚧虫草履蚧一年一代 蚧芽率<5%优势天敌<10%有蜡粉

蚧虫红蜡蚧一年一代叶色黄萎叶面煤污母蚧枝率>5%有坚厚蜡层

蚧虫桑白蚧危害一年3~4代茎干部灰白、叶色黄萎蚧株率>10%

蚧虫吹绵蚧危害世代重叠生长点萎缩、叶面煤污蚧株率>5%卵囊有护蜡

盲蝽绿盲蝽危害4~5代生长点萎缩球形株害率>5%

网蝽梨网蝽危害4~5代叶色褪绿变黄煤污叶受害率>5%(叶背面排污)

粉虱桔粉虱发生三代萎黄煤污虫叶率>5%有蛹壳

蓟马红带网纹蓟马危害5~6代叶色灰褐脱落虫叶率>10%

 

主要病害防治指标       

病害类别 侵染来源 传布方式 防治指标注

花叶病株 虫媒 种苗 病叶率>35%

白粉病株 病残体 风雨 病叶率>15%

灰霉病株 病残体 风雨接触 病叶率>15%

锈病病株 病残体 气流 病叶率>15%

叶斑病株 病残体 风雨 病叶率>20%

枝枯病株 风雨 病叶率>10%

溃疡病株 风雨 病株率>5%

根癌病 土种苗 土传 病株率>5%

根结线虫病 土种苗 土传 病株率>10%

白绢病 土种苗 土传 病株率>5%

枯萎病 土 土传 病株率>5%

5 合理用药

5.0.1 应用化学药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植物保护条例》及《国家农药使用防毒规程》、《农药安全使用规则》。

5.0.2 应用化学药剂,必须选用低毒、低残留(易分解)、无公害或基本无公害,对植物安全的药物。

5.0.3 严禁施用有机氯、有机汞。涕灭威、呋喃丹应限在根际土壤深层施用。

5.0.4 用氰化物、磷化物、溴甲烷薰蒸,必须在密闭室内或密闭容器内进行;操作时必须带防毒面具。

5.0.5 薰薰盆栽植物,种苗、种球必须严格控制剂量。

5.0.6 在园林绿化环境中严禁施用以下药物:

5.0.6.1 剧毒药剂,或对害虫天敌(包括天敌昆虫、蛙、蟾蜍、鸟类等)有严重影响的药物(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五氯酚钠等;甲胺磷只限用于根、茎内吸)。

5.0.6.2 已有致畸、致癌机制报导的药物(杀虫脒、除草醚、有机汞等)。

5.0.7 同一种化学药剂,不宜连续施用,在一定植物群落范围内应针对性施药。

5.0.8 化学药剂的应用,必须按单位面积有效成份的用量。

5.0.9 化学药剂混用,必须掌握药剂的理化性,对植物的安全性。

5.0.10 在绿地范围内不得应用灭生性除草剂,严禁施用剧毒性除草剂,用药量应按规定不得任意增加。

5.0.10.1 应用选择性或激素类除草剂,必须先掌握药剂性能,对各类园林植物的敏感程度,施用时要防止引起药害。

5.0.10.2 施用化学除草剂的机具(动力部分除外)必须专用,不得与防治病虫的机具混用。

6 效果考核

6.0.1 园林植物保护考核标准,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7 技术档案

7.1 各绿化专业单位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7.1.1 技术档案必须及时记载、积累、整理和分析当年发生与防治的各项技术资料和经验教训,每年有年度总结,以逐步建立系统完整的技术档案。

7.2 技术档案具体内容

7.2.1 气候,当年每月最高、最低、平均气温及特殊气候,如连续高温、乾旱、暴雨、渍水等。

7.2.2 主要病虫发生期,发生量,虫口密度,病害率等。

7.2.3 综合防治措施,防治效果的数据等。

7.2.4 防治新技术、新药剂的应用及其效果。

7.2.5 由于病虫危害枯萎死亡伐除的乔灌木数量及草本、小苗面积等。

7.2.6 年度总结,应包括发生种类、面积,防治及重复防治株数(或面积),用工、用药种类、数量、效益统计,经验体会等。

7.3档案资料

7.3.1 宜每年分类整理,编好目录,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8 园林植保人员防护、保健

8.0.1 直接操作施用药物的植保人员,必须正确选用质地较好的透气性工作服,胶鞋、胶皮手套,相对应的防毒面具或口罩,防护眼镜等。

8.0.2 在施用有毒化学农药时,作业人员不得喝酒、吸烟、饮水、进食,不得甩手擦抹眼、脸和口鼻,不准嬉闹。

8.0.3 施药人员如有头疼、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即离开现场,脱卸污染衣物,用肥皂洗手、脸和裸露沾皮肤的沾染药物,使在通风、清静处休息或送医院。

8.0.4 在进行有毒农药操作时,应要避免过累、过热;过冷;施药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不宜超过4~6小时;连续喷药4天后,应停止一天,一年中应有较多的休养期。

8.0.5 接触有毒农药人员,应有适当的保健津贴,标准参照国家农业部、林业部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8.0.6 怀孕期、哺乳期,以及经期妇女均不得参与施用有毒农药。

附录A

园林植物保护分级考核标准

A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A1.0.1 主题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考核园林植物保护效果,已达到的保护程度。是从定性过渡到定量,便于群众掌握的标准。考核,以现场观察实际效果为主,并衡量综合效益,考核时根据园林植物的生长、发育状态、植物群落面貌,对各类园林植物分成三个等级。

A1.0.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游览绿地,专业和非专业单位,均可参照执行。

A2 引用标准

A2.0.1 CJl4—86《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

A2.0.2 DBJ08—18—9《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

A2.0.3 DBJ08—19—9《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

A3 园林植保效果

A3.1 现场面貌

A3.1.1 植物体各组织、器官完整、健壮(无咬口、蛀孔、缺刻、穿孔、坏死或变色病斑等),其表面无排泄物、煤污、菌丝体。子实体,其外形无畸变(瘿瘤、萎缩、扭曲)。

A3.1.2 地面无致病菌丝体(白绢病、紫纹羽病),无明显土道、甬道(根颈部),无排泄物,无附着病原物、害虫休眠体的枯技落叶,无病原、虫原的枯死或垂死的朽木或待处理的立木。

A3.1.3 土壤,根系无病态根瘤,根结、腐朽病菌和高等担子菌的子实体等。

A3.1.4 寄生性植物,无菟丝子、苔藓寄生。

A3.1.5 无病虫残馀活体,不同休眠状态的菌丝体、子实体,不同虫态的休眠体。

A3.1.6 无恶性杂草,任意生长杂草,无香附子、莲子草(水花生)。

A3.2 综合效益

A3.2.1 保护生态环境,对空气、土壤、水质、天敌以及有益生物的影响。

A3.2.2 维护社会效益,对群众生活、行业内外的相处和反应。

A3.2.3 耗物耗资,在完成同一任务中,用工用物量,增产增值数对机具的维修保养程度。

A3.3 组织管理

A3.3.1 明确或指定有专职或兼职的植保人员。

A3.3.2 每年有植保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予算。

A3.3.3 药剂、机具的采购、添置,不得超过一年的用量。

A4 考核计量

A4.0.1 受害程度的表达:不分病原,不分害虫种类,只考核植物本身受害、受损、影响观瞻者,以及有重大影响的病虫休眠体基数。

A4.0.2 计量依据:植物各部位的受害状,有食叶性害虫造成的缺刻、穿孔、粘缀;刺吸性害虫的失绿、白斑、排泄物、煤污;钻蛀性害虫的蛀孔、排泄物、枯萎;根部害虫造成的萎蔫,真菌引起的病斑、(溃疡、枯萎、腐烂,细菌形成的腐烂);根、根颈(含露根)及根际松土层的休眠病、虫原。

A4.0.3 计量单位;分受害叶率(%),受害株率(%)及病虫休眠体和活虫头数。难以叶、株率衡量者,以造成空、秃面积或比例计量。

A5 取样方法

A5.0.1 每一单位或每一个地区(处)从有代表性的好、中、差三处取样。

A5.0.2 取样方法,随机取样,对角线或棋盘式,行植者定距间隔取样。取样数按树木、花卉种类和考核内容而定。

A6 记分和得分

A6.0.1 将各级记到分相加,除以记到分的次数,即为考核的得分;将各类(树坛、花坛……)得分平均,即为该单位,该地区的园林植保得分。

A7 分级

A7.0.1等级,分三级,一级:在允许受害范围,得保护分90一100分;二级:有一定受害程度要扣分,得保护分60—90;分区的三级:为保护不合格,得59分以下。

A8 对不同植物群落的分类植保考核

A8.1 考核项目

A8.1.1 行道树和树坛树应符合表:8.1.1的规定。

A8.1.2 花坛和花灌木应符合表:8.1.2的规定。

A8.1.3 绿篱植物应符合表:8.1.3的规定。

A8.1.4 地被、草坪应符合表:8.1.4的规定。

A8.1.5 藤本、攀援植物应符合表:8.1.5的规定。

A8.1.6 专用绿地应符合表:8.1.6的规定。

A8.1.7 综合效益考核内容应符合表:8.1.7的规定。

A8.1.8 组织管理考核内容应符合表:8.1.8的规定。

行道树和树坛植保考核标准 表A8.1.1

考核项目 取样数一级二级三级程度得分程度得分程度得分

枝叶叶面残缺、穿孔或粘缀有活虫体≥10株<10%100-9010-20%89-60>21%<59

叶面煤污、病斑、提前脱落≥10株<20%100-9021-30%89-60>31%<59

新梢黄萎、枯折≥50株<10%100-9011-20%89-60>21%<59

茎干二级分叉以下含二级新鲜蛀孔≥50株<5%100-906-10%89-60>11%<59

烂头、腐朽、孔洞、皮层剥离≥50株<5%100-906-10%89-60>11%<59

炭疽溃疡≥50株<5%100-906-10%89-60>11%<59

露根<根颈>根颈蛀害皮层剥离≥50株<5%100-906-10%89-60>11%<59

根颈周围有蛀害排泄物≥50株<5%100-906-10%89-60>11%<59

根际有休眠害虫活体(茧、蛹、卵等)≥10株<5%100-906-10%89-60>11%<59

注:1.取样方法:每个大单位取好、中、差三个地区取有代表性的三条道路,任意取或等距间隔如每隔5-10株取一株树坛、每单位取三个不同树种组合或地区的树坛、取样数,总数在50株以下者取1/4-1/2。 2.记分和总分,3.等级:一级为允许范围,可得满分,二级为要扣分的等级,三级为不合格。4.本标准亦适用于孤立乔木。

花坛和花灌木植保考核标准 表A8.1.2

考核项目取样数 一级二级三级 程度得分程度得分程度得分

1.植株体外有害虫活体10-20株<5%100-906-10%89-60>11%<59

2.有缺株和枯萎株10-20株或(1-2)平方米<5%100-906-10%89-60>11%<59

3.植株疯长,有破叶10-20株<5%100-906-10%89-60>11%<59

4.茎干枯萎20-40株<5%100-903-10%89-60>11%<59

5.茎干蛀害有排泄物20-40株<5%100-906-10%89-60>11%<59

6.花冠不完整20-40株<2%100-903-10%89-60>11%<59

7.枝叶叶面有缺刻、孔洞10-20株<10%100-9011-20%89-60>21%<59

8.叶色褪绿或呈灰白10-20株<10%100-9011-20%89-60>21%<59

9.叶面皱缩、卷曲、有煤污物10-20株<10%100-9011-20%89-60>21%<59

10.草被.地坪草叶面有锈病、斑枯病、白粉病100株或(20 20cm) 3<15%100-9016-25%89-60>26%<59

注:1.取样方法:定量间隔取样,或棋盘式取样:少于取样数时全取。2.记分和总分3.等级:一级为允许范围,可得满分,二级为要扣分的等级,三级为不合格。4.本标准亦适用于草、木本、一、二年生、多年生,球、宿根花卉。

绿篱植物植保考核标准 表A8.1.3

考核项目取样数一级二级三级程度得分程度得分程度得分

茎干部1.断垅、缺株、枯梢株100株或20米<5%100-906-10%89-60>11%<59

2.茎干蚧害株100株或10米<5%100-906-10%89-60>11%<59

3.茎干吸附蚧虫株10-20米<5%100-906-20%89-60>21%<59

叶表面4.叶面油腻、煤污50株<5%100-906-20%89-60>11%<59

5.叶面缺刻、孔洞50株<10%100-9011-20%89-60>21%<59

6.叶面病斑50株<20%100-9026-30%89-60>31%<59

根际部7.根际表面及松土层有活虫体20株<5%100-906-10%89-60>11%<59

8.上表有新鲜排泄物(木质)50株<5%100-906-10%89-60>11%<59

9叶枝内外有寄生植物(菟丝子)20株<5%100-906-10%89-60>11%<59

注:1.取样方法:以主要绿篱树种为主,分三处,每处定量间隔或连续取样。2.记分和总分3.等级:一级为允许范围,可得满分,二级为要扣分的等级,三级为不合格。4.绿篱含落叶、常绿、观花、观果用作绿篱的植物。

地被、草坪植保考核标准 表A8.1.4

考核项目取样数一级二级三级程度得分程度得分程度得分

地被植物1.枝叶有缺损、孔洞虫害状20-50株<5%100-905-10%89-60>10%<59

2.叶表面有油腻、煤污物50株<5%1006-20%89-60>21%<59

3.茎干蛀害有枯枝枯梢50株<5%1006-10%89-60>11%<59

4茎干枝叶上和根际有活虫体(含休眠茧、蛹)20株<5%1006-10%89-60>11%<59

5.有枯萎已死植株50株<5%1006-10%89-60>11%<59

草坪植物6.斑秃黄萎(死亡后未补植)60-70平方米<5%1006-20%89-60>21%<59

7.叶面局部褪色失绿有锈病斑10-20平方米<5%1006-30%89-60>31%<59

8.茎叶有缺口、孔洞食害状10-20平方米<5%1006-20%89-60>21%<59

9.蚓丘堆积10-20平方米<1堆/5平方米1002-20堆/5平方米89-6012堆/5平方米<59

10.杂草10-20平方米<5%1006-10%89-60>11%<59

注:1.取样方法:每单位应取好、中、差三处有代表性的植物,任意取或等距间隔取,共总数在规定数以下全取,或1214。2.记分和总分3.等级:一级为允许范围,可得满分,二级为要扣分的等级,三级为不合格。4.地被植物含矮生、匍匐性花灌木。

藤本、攀缘植物植保考核标准 表A8.1.5

考核项目取样数一级二级三级程度得分程度得分程度得分

垂直片面攀缘及棚架攀缘1.枝叶有缺损、孔洞等虫害症状10平方米<10%100-9011-20%89-60>21%<59

2.新梢扭曲叶面失绿黄化10平方米<5%100-906-10%89-60>11%<59

3.茎叶表面有油腻、煤污物白粉10平方米<15%100-9016-25%89-60>26%<59

4.叶面有斑点或块状病斑10平方米<20%100-9021-30%89-60>30%<59

5.覆盖面病虫形成的空、裸面积10平方米<5%100-906-10%89-60>11%<59

6.茎干蛀害有枯枝枯藤10平方米<5%100-906-10%89-60>11%<59

7.加茎叶表面有害虫活体2 2M<20(刺)头<2(食)头100-9021-50%3-5头89-60>51头>6头<59

8.根际地面有害虫活体0.5 1M<2头100-902-4头60-99>5头<59

注:1.取样方法:每单位应取好、中、差三处。2.记分和总分3.等级:一级为允许范围,可得满分,二级为要扣分的等级,三级为不合格。4.解释:害虫活体包括休眠的茧、蛹、卵等。刺为刺吸性害虫;食为食叶性害虫。

专用绿地植保考核标准 表A8.1.6

考核项目(病虫害率)取样数一级二级三级程度得分程度得分程度

树坛新梢、枝叶食损、蛀害煤污株10株,主要树种2-3种<5%100-906-20%89-60>21%<59

花坛茎叶、花冠食损、蛀害煤污株率5平方米5-10株<5%100-906-20%89-60>21%<59

绿篱茎叶、食损、蛀害煤污株率2-4平方米<5%100-906-20%89-60>21%<59

地被茎叶食损、蛀害煤污株率5-10平方米,主要种类10株<5%100-906-20%89-60>21%<59

草坪土壤害虫和锈病菌引起黄萎、光秃面积10平方米<10%100-9011-25%89-60>26%<59

根际松土层越冬休眠活虫体茧、蛹0.5-4M<2头100-903-5头89-60>6头<59

注:1.适用范围:企事业单位,领事馆等群众专用绿地。2.为便于群众掌握考核以株害率为主。3.等级:一级为允许范围,可得满分,二级为要扣分的等级,三级为不合格。4.记分以程度衡量5.取样:每单位取好、中、差三处平均。

综合效益考核内容 表A8.1.7

项目内容标准记分标准记分

生态效益保护环境污染少 飘尘浮尘少恶感气味少

保护天敌保护个体好 对群体繁衍好

保护生物对群落生物有利 保护生态平衡好

社会效益群众反应意见少 赞扬多

本行业外协调好 纠葛少

本行业内互补互利 促进长势好

环境经济效益用工用时数用工少 返工少

药物物资用量小 成本低

增产增量产量高 面貌好

机具折旧折旧低 维修好

组织管理考核内容 表A8.1.8

内容记分

1.有无植保专职或兼职人员(业务干部,植保员)

2.有无年度防治计划和总结

3.药剂机具购置维修是否符合A3.3.3

4.药剂库存量 购置量 用量 剩余量 机具原有 购置 可用

是否以建设生态园林为前提认真贯彻综防措施

附录B

本规程用词说明

执行本技术规程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作如下规定:

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以便执行时区别对待。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中国草坪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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